一、造像成为方法论
美国著名艺术史学家所罗门-戈多(Abigall Solomon-Godeau)在1980年代曾写过一篇《艺术摄影之后的摄影》论文,指出美国纽约现代艺术馆在1977年举办的“镜子与窗户”摄影展邀请了三个艺术家参加,是劳申伯格(Robert Rauschenberg),埃德·拉斯克(Ed Ruscha)和沃霍尔(Andy Warhol),对传统意义上的摄影范畴提出了挑战,最终改变了摄影的生产方式和观看方式,实现了从生产到再生产的过渡。[①]
这一过渡从此持续开来,蔓延到了整个艺术界。到了20世纪90年代至新世纪,这种转变后的摄影也在中国有它自己的硕果,形成了中国的当代影像艺术特色,这就是一种从机械生产到观念造像的升华。
从摄影诞生以来,由于它的瞬间成像功能,成为记录瞬间空间事件与场景的证据,不久即为法律、官方机构所用,旨在取证、留下历史的一瞬间;它也被那些旅行家、殖民者、人种志学家所用,记录下奇闻轶事、异国情调,成为研究人种志、地理环境、风土人情的有力工具,它丰富了人们的视觉世界。它也广泛地应用在新闻媒介中,带来了现代传播业的兴盛,由于其具有的技术公正性和客观性,新闻业规定了摄影记者拍摄图片不得有任何的改动、不可人为地设置拍摄场面。这是一种新闻摄影的职业伦理,同时也提出了摄影与现实的真实性问题。
但是另一方面,摄影自发明以来又一直是人们寻求自我表达、渴望探索未知世界的媒介,其自觉性的观念表现一直伴随着摄影技术的进步,成为近两百年来摄影历史(从摄影技术在1839年发明算起)构成的一支主脉。而到了20世纪后期及至21世纪以来,摄影才如本文开头所提,在世界范围内脱胎转换为一种新型的影像艺术,由原先的摄影记录功能转变成自觉的、具有独立方法论的艺术媒介,成为当代世界艺术发展中的新兴表达手段。摄影-影像[1]的关系不是简单的文字措辞,而是彻底的艺术观念升华和转型,影像进入到了以艺术家主体意识为创作原则的阶段。
摄影转换为作为艺术的影像,是经历了几代人的努力和开拓,是在辩论、观点冲突中逐渐胜出为独立的艺术媒介的。至今也还有人疑虑作为艺术的影像究竟有多大的价值,或其艺术价值从何说起。早在1856年,法国浪漫主义大师德洛克洛瓦就赞叹到,摄影诞生的太晚了,早他多少年该多好!早期是争辩它与绘画谁优谁劣,后来是争辩它自身作为机器复制时代的产物如何具有艺术灵光(aura)的价值,再后来是作为新闻纪实的摄影与作为艺术的摄影如何区别,或者说作为手段的摄影媒介如何成为独立的艺术,也就是一种完全进入到艺术整体概念中的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