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号山梁上未发现石围墙,这可能与其地势最高有关,加之3座山梁之间互为犄角之势,有利于安全防卫。
本次发掘的48座房址分别位于3座山梁上。其中1号山梁11座,2号山梁22座,3号山梁15座,除此之外各山梁上均有尚未发掘的房址。房址沿山坡层层而建,由下而上形成多排,规模相当宏伟。2号山梁上的房址一直延续至山顶台地上,且房址分布密度较大。房址建造方式可分为窑洞式、半地穴式以及半地穴式与窑洞式相结合的复合式3种,未发现典型的地面式房址,这应与遗址所处的山坡地势有关。房址的平面形制大致可分为“凸”字形、“甲”字形、“吕”字形、刀把形和不规则形等种类。
“凸”字形房址一般为窑洞式建筑,由主室和门道组成:主室平面多为近圆形或圆角方形,顶部虽已坍塌,但从室壁残存的弧度分析应当是穹隆顶;门道为内宽外窄的过道,多为拱形顶。室内地面和墙裙多为平整光滑的白灰面,主室正中或门道一侧一般有灶坑。室内面积多为10平方米左右,主室复原高度约为3—4米。此类房址约占所发掘房址总数的1/4,规模一般较小。
“甲”字形房址只发现一座,位于3号山梁东南部,与“凸”字形房址形制、规模和建造方式比较接近,所不同的是甲字形房址门外有一条很长的坑道通向远处,使窑洞显得更加幽深和隐蔽,门外通道宽约1.2、长约15米。
吕字形房址均为复合式建筑,由前室、过道和后室3个主要部分组成。后室一般是主室,为窑洞式建筑,直接掏于生土断崖之中,穹隆顶,平面有圆形、圆角方形和后圆前方等形制,面积较大,一般在15—20平方米之间。后室的地面和墙裙多为平整的白灰面,地面正中有一处黑彩绘制的灶坑或火盘,多为圆形或圆角方形,略低于地面或与地面持平,中间有烧火痕迹和灰烬,应是炊饮、取暖、照明或保存火种的场所,墙裙底部与地面相交的地方有一周深红色的彩绘条带,类似于当今房屋装修时的地角线。过道是连接前后室的窄长形通道,类似于唐墓中的甬道。过道有拱形顶的,也有立柱搭顶的,面积一般为2—3平方米。过道的地面、墙裙也饰以白灰面和红色彩绘“地角线”,墙裙顶部白灰面上有一周用手蘸黑彩抹划的痕迹。白灰面厚约0.004—0.011、红色彩绘“地角线”宽约0.04—0.1、墙裙高约0.6—1.2、黑色彩绘灶坑或火盘边长(或直径)约0.5—1.4米。前室一般为半地穴式建筑,平面形制为方形或长方形,地面和墙壁以平整的砂页岩石片砌筑,面积多在3—6平方米之间。前室、过道和后室之间有窄门或立柱相隔,使3部分相互连通而又相对独立。此类房址的总面积多在20—30平方米之间,其房址数目在所发掘的房址中约占1/4,在3座山梁上均有分布,很可能是有组群关系房址群的中心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