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通过漫长的艺术实践,在对自然物象外在特征的接受、体悟和描绘的过程中,由最初的不注重表现形式,逐渐认识到形式不仅对目的性的表达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而且可以直接影响目的的发挥。因此,人类逐渐具备了利用形式因素对表现内容进行概括、抽象的能力,从而由再现到表现,总结出符合人的主体精神追求与目的相一致的表达形式。这个由内容到形式的积淀过程,也正是形式美的创造过程。绘画作为—种“有意味的形式”,虽然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但我们仍然要看到,形式的目的包含着内容,内容则积淀在形式美之中,并且由于时代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价值评判。荷兰维米尔《画室》,法国马蒂斯《室内》,这两幅作品虽然都以油画材质作为表达手段,画的也都是室内景色,但由于作者所处的不同时代、不同的审美理念而有不同的视觉表达方式。维米尔的作品以光作为造型的技巧,比较直接地反映了“真实”的视觉感受;马蒂斯的作品则以固有色和平面装饰的手法表达了他对构图空间的理解。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我们越来越认识到,绘画内容相对应的精神内涵和意境创造是作品的灵魂,而外在形式则是作品的生命。没有了形式,作品不能成立,内容无所依附,灵魂也就无法产生。表现内容的积累无论多么丰厚,如果没有了与之相对应的表现形式,同样无法达到表现之目的,所以,它有其独立的意义和审美价值。一方面,形式美可以从具体的内容中抽象出来,游离于作品的内容之外;另一方面,相同或相近的构图形式,可以负载并不相同的内容。因此,绘画的形式美,作为画家形象思维与意象思维结合的精神载体,对其本质的把握,应从研究、总结其规律入手,既要看到形式美与生活本质的血缘关系,又要承认形式美超以象外的艺术特质。有志于绘画艺术事业者,必须掌握绘画形式语言特有的形式美的规律,结合对生活、生命的体悟,才能有所创造与开拓,避免绘画形式美的萎缩与僵化。然而,回顾历史,传统绘画美学观念,多少年来统治着画家们的头脑,一直在对自然物的“摹仿”、“再现”之路上徘徊,忽略了绘画本身存在的价值。一直到19世纪,现代画家们要寻找到一种“真实的世界”——在绘画作品中所创造、表现的内心真实,把绘画从作为摹仿自然的再现转变为对绘画本身形成方式的追求,把摹仿世界的意识转变为创造世界的意识,把绘画本身作为最终目的。这里选取了美国抽象主义画家克兰的一幅油画作品《马何宁》,画面没有具体的形象,只有类似黑体美术字的画面,但我们可以从粗壮的用笔,强烈的黑白对比和疏密安排当中体验到作者奔放、强悍的情绪。有许多作品即使有形象,但传达出来的视觉效果比生活中的“真实”更强烈。比如,立体派的创始人西班牙画家毕加索的油画《镜中的少女》,制造了类似机器人的造型,更加直接和单纯,把看见和看不见的景象综合在同一幅画面之中,从而有了新的视觉感受和形式意味。少女已与生活中的真实形象相去甚远,但几何形状的分割及强烈的色彩对比,使观众的视觉受到刺激而留下深刻的印象。
绘画,作为独立存在的实体所具有的价值,取决于画家内心情感和形式的表达程度。既包含着画家对外界的体验,又包含着画家对内心的自我观照,并把对世界的看法、对自然形态的认识、自我潜意识中形成的意念,通过绘画中的视觉形式要素组成新的序列关系,从而表达出画家追求的理想世界。由此,在绘画创作过程中,注重形式语言构成方式的探索与追求是现代绘画的重要特征,其意义不言而喻。因为说到底,绘画是一种用视觉符号表达思想的特定载体,依靠视觉形式要素在作品中的结构关系,组成形式语言的表达方式。比如,19世纪法国画家塞尚的作品强调绘画的纯粹性,重视画面的形式结构。他的油画《静物》,将眼前散乱的视象构成秩序化的图像,强调物象的明晰性与坚实感,无论近景还是远景的物象,在清晰度上都被拉到同一个平面上来,舍去了无关紧要的枝节问题,着力于对物象的概括,富于几何意味,强调图与底形状在画面中的分割,旨在重建绘画的形式语言。他摆脱了千百年来西方艺术传统的再现法则,无意于再现自然,意义是重大的。他曾说:“画家作画,至于它是一只苹果还是一张脸孔,对于画家那是一种凭借,为的是一场线与色的演出,别无其他。”正是如此,他被人们尊奉为“现代绘画之父”。之后,众多的艺术流派纷纷粉墨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