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的美术类考生于2016年1月23 日、24日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办理有关手续。其中1月23日上午8:00-12:00为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钦州市考生办理手续时间,下午14:00-18:00为玉林市、贵港市、防城港市、百色市考生办理手续时间。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办理手续的考生可在1月24日(8:00-18:00)继续办理。
2.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
(1)桂林市、柳州市、河池市、梧州市、贺州市、来宾市6市的考生于2016年1月25日到广西师范大学考点育才校区(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办理相关手续。
(2)南宁市、崇左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钦州市、百色市、防城港市等8市考生于2016年1月25日到广西艺术学院考点(地址:南宁市教育路7号)办理相关手续。
3. 报考全区统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于2016年1月1 6日到广西民族大学(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考点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名收费
考生报考按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时考生在县(市、区)招生办交纳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到指定的考点交纳艺术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费。艺术专业报名考试费按桂价费[2009]212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35元,考试费每人每科30元。
四、专业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一)美术类专业及对美术有一定要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三科,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为300分。
(二)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见附件1。
(三)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见附件2。
(四)播音与主持艺术(含专科、高职影视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见附件3。
五、文化考试科目
艺术类文科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艺术类理科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语文、数学(文、理)、外语三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两门科目的卷面分满分各为300分。四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六、上报考生报名信息
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招办将考生报名信息及时上报到地级市招办,地级市招办汇总后务必将报名信息光盘于2015年12月27日中午12:00前送交广西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
七、其他
(一)报考区内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含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未涉及的专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