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完全是依赖于人们头脑通过对某些事物的虚拟想象而形成的艺术。因此动画的创作思维,一方面建立在创作者对客观世界的经验性认知和积累上,另一方面来自于他们丰富的创面新意识和联想空间。于是创造性、经验性、抽象性、运动性思维就成为了动画思维的基本特征。创作者的这些内在思维特征,我们可以在许许多多外显的具有“动画效果”的艺术痕迹中寻觅到。
在公元2000多年前的埃及古墓壁画中,曾绘有描述摔跤动作的连续画面,当人们随着走路移动身体现观看亮些画面时,就会产生画中人物动起来的错觉;在希腊的古陶瓶上,绘有人物奔跑的侧面连续动作图案,当花瓶旋转时,人的视觉中就会形成运动的感觉;在古埃及神庙前不同的巨大石柱上,刻有做着欢迎形态的连续动作的神像,当法老乘坐的马车从神庙石柱前奔跑而过时,石柱上的这些神像,就会显示出欢迎法老的连续动作;早在一两千年前中国人发明的走马灯,利用点燃蜡烛后产生热气流的推动,来使绘有图形的圆筒旋转,这是最早通过光的照射而呈现画面运动的艺术创作。所有亮些带有“动画”视觉效果的艺术作品也是动画形成的原始基础。
可以说,从静止的事物中获得运动感知是人们创造动画最直接的兴趣和动因。在对动画现象着迷的同时,科学家们也对人类生理和觉系统的拟动性感知动能产生了浓厚的研究兴趣,彼得*罗杰特(peter Roget)便是最早从事这一研究的探索者之一。
1824年,彼得*罗杰特在出版的《移动物体的视觉暂留现象》一书中提出:形象刺激在最初显露后,能在视网膜上停留若干时间。当多个刺激相当迅速地连续显现时,在视网膜上的刺激信号会重叠起来,形象就成为连续进行的了。该研究在当时引起了一阵实验热“手翻书”、“西洋镜”等一系列具有动画特征的发明也孕育而生。
19世纪30年代,比利时科学家普拉托也是根据视觉暂留现象制了能使图像动起来的转盘,之后又出现了更为简便灵活的视盘。视觉暂留现象理论也为后来的电影电视发明与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