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招考高字[2010]18号
各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公室),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2017年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以下简称“省统考”);播音与主持、表演(含影视表演、戏曲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等专业的考试工作,由省属高校联合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联考”),其它未涉及的专业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凡符合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10]17号)文件规定的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1、省统考
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类各专业的考生(除部分专业外见〈附件1〉),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2、省联考
报考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节目主持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播音、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播音与主持、表演专业省联考,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联考,由山西师范大学承办;报考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师范学院、大同大学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本科)以及省属高校高职(专科)书法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联考,由太原师范学院承办。
3、校考
省属高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有:山西大学的戏剧影视文学(艺文艺理均可)、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方向,文史类)等专业的报名考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负责组织。考生报考时须缴纳有关费用及数码像片三张,填写有关报名表格,并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考试。无当年高考考生号及数码照片的,一律不准报名。
4、考生统一报名时除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外,参加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的考生还须填写《山西省普通高校美术(音乐)专业考试报名表》,按规定缴纳艺术类考试费,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5、考生号的编排按省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字[2010]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6、各市招办将艺术类考生报名和数码照片信息光盘及有关资料(含美术、音乐专业考点名称)于12月15日前汇总报送省招考中心。省招考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随机编排考场。
二、专业考试
1、美术
(1)报到时间及地点:考生于12月29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报到点报到,具体地点由各市招办通知。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美术专业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及时间:
12月30日上午:色彩8:30—11:30
下午:素描14:30—17:00
速写17:00—17:30
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3)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
2、美术学(书法方向)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7日—18日。
(2)报名地点:太原师范学院
考生报名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领取《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联考准考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联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及时间:2017年1月20日。
上午:临摹(临楷书、临隶书、临行书)8:30—11:00
下午:中国书法常识 14:00—14:30
创作(楷书创作、自选书体创作)14:30—16:30
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满分100分。临摹占30%(临楷书、临隶书、临行书各占10%),中国书法常识占10%,创作占60%(楷书创作、自选书体创作各占30%)。
(4)美术学(书法方向)考试所用毛笔、墨、砚、毡垫、毛洗、镇尺等用品考生自备。
三、专业考试成绩使用
凡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省属高校和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表演、广播电视编导、美术学(书法方向)专业成绩省内通用,省外院校也可以使用。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省属高校的校考在本校所在地组织,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名称
艺术设计学(理论)、摄影专业(电视摄影方向、图片摄影方向)、动画专业(游戏设计方向、漫画方向、动画技术方向)、绘画(书法、戏剧化妆造型)、美术学(史论、艺术市场方向、文物鉴赏与修复方向、美术经济研究方向、书法方向、视觉文化)、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服装展示)、艺术设计(时装表演与服装设计方向、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等模特表演类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灯光、舞台技术管理、影视人物造型方向)、公共事业管理类、录音艺术类、摄影(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艺术管理(传媒及文化产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