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两种形式;录取分四批次进行;昨天,省招考办出台《201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管理办法》,对即将开始的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科目、时间、录取批次、志愿设置、投档原则等做出具体要求。
据了解,明年,我省将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编导制作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我省本科艺术类招生非省级统考专业的专业课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和省外本科院校可以申请在我省组织专业课校考,其他学校只能在本校内组织专业课校考。
录取时,艺术类院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高职(专科)批等四个批次进行。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院校志愿,本科一、二批及高职(专科)批设置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两个专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按规定,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为:本科提前批由院校自行划定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分数线。艺术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本科计划招生数,拟定艺术类文、理科最低参考分数线,按不低于最低参考分数线的60%划定。艺术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高职(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划定。
据悉,投档时,本科提前批原则为:省招考办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专业课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文化课成绩提供给考生所报院校,院校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并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我省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
本科一、二批、高职(专科)批投档原则为: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投档分为三种方式:在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在专业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或合格生源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投档录取;文化课与专业课按比例折合后,按合成分数由高到低投档录取。凡报考美术类未取得专业课全省省级统考和院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不能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