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
音乐类:自备服装,乐器及所需音响(伴奏)等考试相关物品。
1.音乐学专业 (共100分):
视唱(30分)
主项各占(70分)
声乐:演唱两首歌曲(自选)。
器乐:演奏一首乐曲(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
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软开度)、成品舞表演(舞蹈种类不限)。
2.音乐表演专业(共100分)
视唱(30分)
主项各占(70分)
声乐:演唱两首歌曲(自选)
器乐:演奏一首乐曲(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
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软开度)、成品舞表演(舞蹈种类不限 )
注:舞蹈方向不考视唱
美术类:自备画具、绘画材料(考试纸除外)。
美术学、动画、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内容:均考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