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分数线划定说明
(一)江苏省成绩折算办法
将6门学业水平测试相应等级的中间值成绩中,取4门中间值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得出)相加后除以4乘以3,所得分数加上折算后的语、数、外3门成绩(以满分150分为折算基准),作为考生最终成绩。高考文化课分数标准同全国卷文、理科分数标准。
1、上海市文科:229分; 上海市理科:226分;
2、外省市文科:273分; 外省市理科:270分;
注:(1)音乐学专业方向文化课分数标准
上海文科345分、上海理科341分
全国文科411分、全国理科406分
(2)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的专业加试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各以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
折算总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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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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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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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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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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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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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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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算总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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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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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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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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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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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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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文化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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