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环境设计是人文环境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建筑内部空间的理性创造方法,是一种以科学为构造基础,以艺术为形式表现,为塑造一个精神与物质并重的室内生活环境而进行的理性创造活动。室内环境设计又是一门具有极强整合性的综合学科,现代室内环境设计涉及到建筑学、社会学、民俗学、心理学、人体工程学、结构工程学、建筑物理学以及材料学等学科领域,它要求运用多学科的知识,综合地进行多层次的空间环境设计。
室内环境设计目标的实现取决于物质和精神两个基本层面需求的实现,即一方面要合理提高室内环境的物质水准,满足使用功能;另一方面要提高室内空间的生理和心理环境质量,使人从精神上得到满足,以有限的物质条件创造尽可能多的精神价值。其中,精神层面包含设计的艺术性和个性特色两个要素。
艺术性是指塑造具有强烈审美感受的视觉环境空间,它建立在形式原理和形式要素之上,无论是室内的造型、色彩、光线和材质等要素,都必须符合美学原理的要求,以求感官和精神上的审美效果。个性特色是指塑造室内环境的性格境界,表现为空间的性格形态塑造,只有使空间透过室内形式反映出不同的个性特色或不同的格调,才能满足和表现个体和群体的特殊精神品质和性格内涵,使人们在有限的空间里获得无限的精神感受。追求人性化的生活环境是室内环境设计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事实上,室内环境设计不能以孤立的单一功能或形式为惟一目标,它既不是单纯的生活科学,也不是单纯的生活艺术,而是二者统一,是以精神建设为体,以物质建设为用,共同提高人类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生活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