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房:位于该建筑的中部偏北,东西厢房之间。东西残长12.5米、南北残宽8.7米。墙基均为单砖平砌,房内地面砖铺,多被晚期灰坑破坏。房间地面之上有大量的灰烬和红烧土,部分地面已被烧成红色,推测该建筑当毁于大火。东墙外有一明渠,靠南墙的东、西两端各有一礓碴道式铺设的踏步,宽分别为1.85米和2.7米。
西厢房:位于该建筑西部,南北残长32.75米,东西宽10米(散水宽0.4米,前廊宽2.1米,厢房宽7.5米),西墙基宽0.90米,两边用砖多顺一丁垒砌,中间填土。北端发现一块花岗岩柱础,墙外(西)用一纵一横排列平铺成散水。南墙结构同西墙,东墙宽0.75米,结构亦同西墙,在其东侧平行于墙基上铺砖成前廊。西厢房共4开间,最南一间内宽5.30米、南北长5米。其余3间均为内宽5.3米,南北长8.7米。房内隔墙厚0.5米,土质夯打地面。东厢房:位于正房东侧,大致以正房与西厢房对称分布,根据试掘情况看,南北长与西厢房相同,东西宽约8.5米。其墙基垒砌方式亦同于西厢房。
院内地面:二号建筑发掘区院内地面南北长21.1米,东西24.2米,从被打破情况以及发现砖面范围来看,该地面铺设范围应该是和正房东西宽度相对应的,南北长度应到正门(未发掘)部位。地面均用青砖错缝平铺而成,铺地砖并未按相同的规律,而是一部分一种铺法。除了砖铺地面外其余部分为土质夯打地面,从路面踩踏情况看,活动较为频繁,局部有较深的车辙痕。
虽然由于发掘条件的限制,一些建筑组合未能完整地发掘出来,但一、二号建筑布局已经基本暴露出来,通过地层及出土遗物等综合分析,一、二号建筑的建设和使用年代应为北宋时期,金元时遭到毁坏。
三、对建筑基址的几点认识
此次考古发掘发现的建筑基址主要位于宋代文化层,而且,整个遗迹群布局相对规整, 相互间有一定的关联性。其建筑地面多被金元时期灰坑、水沟等遗迹打破。结合《宋史》等史料对北宋时期板桥镇海运情况等的记载,我们认为:
1. 遗址中的建筑遗迹布局结构复杂,规模宏大,而且建筑材料精致,水井、灶址等遗迹较多且成排分布,遗物丰富且门类较多,联系砖砌甬道上较深的车辙痕迹和古板桥镇码头位置等分析,发现的二号建筑可能是通商口岸设置的客栈和转运仓储设施,而一号建筑群则应是当时的某个管理商贸活动的官署机构。
2. 除发掘出的建筑群遗迹外,还出土了10余吨宋代铁钱和大量门类较多的遗物以及数以万计的瓷片标本,出土各类文物600余件,可复原陶瓷器500余件,其中,带有文字铭记的有40余件,残石刻2件、刻字青砖2件等。另外,还出土了许多建筑构件、文房及日常生活用品等文物。建筑构件主要有板瓦、滴水、兽面瓦当和鸱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