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葬的构筑方法为方坑明券,墓葬土圹平面“十”字形,东西全长50.6米,南北最宽21.1米,深10.5米,土圹内收7级台阶。墓道填土和墓室的填土可以分成二期,即墓室建成以后,先回填墓室部分,预留墓道部分,这是一种预制墓葬的方式。二期填土之间有一个相叠压的斜面,斜面的南北两侧有挡土短墙。有迹象表明墓道多次被挖开,实施了多次合葬。
墓道:长斜坡式,水平全长35米,西宽东窄,最窄处5.4米,最宽处9米。多次挖开的原因,内收台阶遭到破坏,不完整。墓道中部均有上下梯道。
甬道:墓道西侧,平面长方形,拱券顶,楔形砖双层纵列券。长2.8米,宽1.25米,高2.1米。甬道前端上部,设置砖砌照壁,条形砖错缝平砌,外面涂有一层白灰,未发现壁画。照壁中部被盗洞破坏。高4.3米,宽度2.6~5.9米。
墓道前端第一道封门,砖质,已被破坏,仅残留一层底砖,扇形砖平砌而成。甬道内侧,第二道封门,木质,两侧砖壁保留镶嵌的凹槽和板灰。
前室:甬道西侧,横列式,平面长方形,拱券顶,扇形砖单层横列券。南北长4.25米,东西宽3.5米,起券高2.6米,复原高4.4米。顶部完全坍塌,南北两侧残留挡券砖墙,高4.85米。
耳室:前室东侧,甬道北侧,方向与甬道平行。平面长方形,拱形顶,扇形砖单层横列券。长2.4米,宽1.45米,高1.9米。
南双侧室:前室南侧,东西并列,形制基本相同。平面长方形,拱形顶,扇形砖单层横列券。南北长3.6米,东西宽1.65米,高2.8米。
北侧室:前室北侧,方形,拱券顶,顶部已塌。长宽3.6米,起券高1.75米,复原顶高3.55米。
后室:前室的西侧,长方形,拱券顶,顶部仅残留一小部分,扇形砖单层横列券。东西长3.55米,南北宽2米,高2.8米。
前、后室之间,前室与侧室、耳室之间均有过洞连接,过洞的顶部全部采用楔形砖双层纵列券。各个过洞的中部均有凹槽,凹槽内里发现有板灰,说明墓葬的各室之间均用木门隔开的。槽宽度约0.18米,高约1.5米。各墓室内壁涂有白灰,并且发现多处红色彩绘,均脱落严重。
保存状况和人骨
墓室及甬道上方共发现六个盗洞,从唐宋时期一直到近代。墓葬的被盗情况严重,各墓室均遭不同程度损坏,顶部大多坍塌,铺地砖也被揭去,仅后室残留少量。但是墓葬的整体结构保存相对完整。
前室及各侧室内均有发现散乱的人骨。前室西北角发现1块较完整的头盖骨和两段肢骨。散骨经鉴定属于二个个体,男性、女性各一个。男性个体50岁,女性个体40岁左右。北侧室见棺椁痕迹,亦见骨痕。初步判断,整个墓葬合葬三个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