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1 .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的考生,请于2010 年12月1日-2016年12月10日,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主页( http://zsb.xmu.edu.cn )“ 普高招生 ” 频道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为:进入网上报名页面,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提交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表,直接打印并填写《厦门大学 2011 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
2. 寄送材料:申请考生须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寄达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 361005 )。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① 经个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粘贴个人相片并加盖中学公章后,形成的《厦门大学 2011 年文艺特长生报名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在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高中阶段所获得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复印件 (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
④ 专业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专业特长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3. 初审:我校从学校艺术团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根据考生学习情况、专业水平等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我校将在 12 月 20 日之前确定初审合格合格准予参加测试名单,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4. 报考费: 120 元。 网上支付方式缴交,具体缴交办法将在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时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上公布,敬请关注。
5. 现场报名:拟参加我校文艺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请于 2011 年 1 月 8 日(日期为目前暂定, 具体报名时间将公布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中,敬请关注 )下午 2 : 30 - 5 : 30 持以下材料: ① 身份证;②与报名表上相片同底版的近期 2 寸彩照 2 张(背面写上自己姓名); ③ 所获得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原件; ④ 专业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等专业特长证明材料原件 等有关材料到我校艺术学院大楼二楼(厦大海滨东区)办理艺术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手续。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考生还须提供取得所在省艺术特长测试的合格证明。
二、艺术水平测试
1. 测试时间: 2011 年 1 月 9 日 (日期为目前暂定, 具体测试时间将公布在厦门大学招生网中,敬请关注 )上午 8 :00 起。
2. 测试内容:艺术特长生测试分基本技能测试(其中声乐为视唱;器乐为视奏;舞蹈为舞蹈基本功)和曲目表演两项。要求考生准备曲(节)目两首(个)。乐器自备(测试古筝和扬琴的考生可不必自备),器乐不允许伴奏;声乐和舞蹈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