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材自愿征订有关情况
新生自愿征订教材。教材费结算采取预收款后征订,期末结算,多还少补的方式结算。凡需要征订教材的新生,请在2017年8月30日前登录海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ainnu.edu.cn)查看“教务在线”栏目,留意预收教材款事宜的通知。
十、除海口市户口的新生外,所有新生均要求将户口迁入海南师范大学。具体事项详见“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十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入校交学校审核确定后,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十二、按国家要求,新生入学后,将统一进行军训,有关军训的工作要求详见“新生参加军训须知”。
十三、新生凭缴费收据进行注册。根据2005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
十四、报到时,将党、团组织关系和13张免冠正面一寸半身相片交所属学院(其中交2张相片到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科办理学生住宿证)。
十五、所有新生入学后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美术学、艺术设计、绘画、音乐学、舞蹈学、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等专业的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专业复试,专业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十六、咨询电话(区号:0898):65888710(招生办)、65880571(传真)、 65882981(学生处)、65865386(后勤管理处学生宿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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