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说明:
1.报考我校美术学(师范类,不含书法篆刻)、艺术设计(不含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及动画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江苏省统 考);报考我校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考生,须参加江苏省美术类统考,同时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器皿造型设计科目的专业加试;报考我校美术学(书法 篆刻)、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校考)。
江苏、山东两省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并参加专业加试。黑龙江、辽宁、吉林三省报考艺术设计(服装设 计与表演艺术)的考生须到南京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详情请关注bkzs.njnu.edu.cn网站上公布的简章)。
2.上述各专业之间均可兼报,但须分别参加兼报专业的江苏省统考或单独考试(校考)。
3.江苏省统考的专业成绩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校考的专业考试成绩由我校在2017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其中报考艺术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的考生,若其美术类统考成绩未达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专业合格线,则校考专业视为不合格)。
上述各专业考试报到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交纳报名费、考试费,并按所发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不予补考。
江苏省统考:
在我校考点考试的考生须于2016年11月20—26日进行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具体工作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
1.报到时间:2016年12月10—11日。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美术学院(原美楼)
3.考试时间:2016年12月12日(不分初、复试)。
4.考试地点: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分考区,设点考试(填报志愿时不受考点限制),统考考点的考试地区划分如下:
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市和连云港市 扬州大学:淮安市、扬州市和泰州市
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市和镇江市 徐州师范大学:徐州市和宿迁市
苏州大学:无锡市、南通市和苏州市 盐城工学院:盐城市
5.考试科目:
1)素描(4开画纸,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图片作参考);
2)色彩(4开画纸,静物默写)。
素描和色彩科目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3)单独考试(校考):
参加我校校考的考生,报到时除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017年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等材料外,还须携带《专业考试报名表》(由网报系统生成),现场缴费办理报到手续。
1.报到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2.报到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美术学院。3.考试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关注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网。
4.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考点安排见报到时所发材料)。
5.考试专业及考试科目:
考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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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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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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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师范)
(书法篆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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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帖(规定字帖) a.楷书 b.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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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考试用纸:四尺宣纸长对开(条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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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命题创作 a.楷书 b.行书或隶书
任选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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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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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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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器皿造型设计(8开画纸)(需自备画板、绘图铅笔、圆规、曲线板、三角尺等绘图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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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科加试满分60分,考生须参加全省美术类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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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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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装设计(效果图设计,8开画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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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只接受江苏、山东考生参加考试,黑龙江、辽宁、吉林等省份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在黑龙江省所设考点报名考试。考生跨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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