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要求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除外]的辽宁省考生,须参加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合格证由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发放;
报考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的辽宁省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非辽宁省考生,须参加其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不组织艺术专业统考的省份除外),并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除外]的考生,须参加其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报考我校“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其所在地区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若考生所在省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考生须按规定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
报考办法及注意事项
1、报考方式:
①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地点原则上由考生在我校所设考点中任选其一(如生源省或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并需到考点面报;同一考生 参加相同科目及内容的专业考试只允许选择我校所设的一个考点,如考生在同一年度参加我校两次以上(含两次)相同科目及内容的专业考试,则该考生考试作废, 并取消其参加录取资格。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户口所在地区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2017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资格证)复印件;
◎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请提供有图像信息的户籍证明原件);
◎考生近期免冠同一底版彩色一寸照片或高考数码照片3张。
3、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并现场填写我校的《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要求字迹工整,并粘贴好照片。
4、考生填写在《报名登记表》上的姓名必须与考生户口簿、身份证及高考报名时的姓名一致(不能使用同音异形字);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因考生本人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生报名时可以选定一个“主报专业”、一个“兼报专业”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时,按照考生成绩,依据考生报名时所选定的 主、兼报专业的合格线确定核发合格证资格,主、兼报专业不合格者不核发合格证。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在录取时具备合格专业的录取资格。填写服从 专业调剂的考生若主、兼报专业均未被录取,可以有在其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的机会。
8、“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考生报名基础条件:男身高185cm以上,女身高170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较好,体重适中,未婚。
9、“服装表演(空中乘务方向)”专业考生报名参考条件:
身高: 女生:162——175cm;男生: 174——185cm;
视力:每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无色盲、色弱;
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牙齿整洁;
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
无明显内外八字步。
注:●经面试入围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按空乘服务人员相关体检标准进行的体检。
●若考生未达到以上标准,不建议参加专业考试,否则,学校不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