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明透露,现在艺术品的安全一般由拍卖行、美术馆来负责,他们与委托方签署保管协议,如果艺术品在他们手上丢失或受到损害,就会以委托方与拍卖公司签订的合同书上的拍卖底价为依据,进行协商。“不过,在送拍、送展的途中、没交给拍卖行之前,出现问题,藏家只能自己吃亏了。”
注:原文标题为:艺术品保险成烫手山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