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
1、重庆、四川、浙江的考生须参加由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联考。
2、河北、河南、山东、安徽、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山西、福建、云南、贵州、新疆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所设的美术类考点进行的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安排见《重庆邮电大学2017年动画、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安排表》。
3、我校专业成绩认定标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办关于艺术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重庆邮电大学2017年动画、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安排表》。
专业考试报名须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到我校设定的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不受理函报,不受理跨省报名考试。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时必须交齐相关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发给《重庆邮电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时间报名者,均不受理。无论参考与否,所交的材料(复印件)及费用概不退还。
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17年艺术院校招生专业考试报考证》(在各区、市、县招办办理)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交验即退还,复印件报名时收存);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交验即退还,复印件报名时收存);
3、考生报名时领取《重庆邮电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清楚、完整、如实地填写,并贴三张一寸近期寸照,交审后领取《重庆邮电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4、考生在报名时可提供考生本人发表的作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代表考生某一方面艺术特长的音像作品等。如有钢琴、电子琴5级以上,其它乐器8级以上考级证书的,报名时请带证书原件备查及交一份复印件到相关老师处,以备参考。
5、报名费及专业考试费按有关规定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