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1日至17日。
(二)所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都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其中就读于非户籍所在县(区)学校的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凭就读学校及县 (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2017年陕西省回户籍所在县(区)高考报名考生学籍证明及思想品德考核表》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报名。
(三)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 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 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志愿。兼报志愿从第一批本科开始,提前录取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它科类志愿。
(四)按照《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知》(陕招办函〔2010〕33号)要求,从2017年起,考生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 份证报名。考生报名前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报名时登录陕西省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查验自己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和民族等信息,认真阅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意履 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五)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其中少数民族考生不需填写此表,由县(区)招办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后审查确认。
各市、县(区)招办要严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除少数民族考生外,各市招办要将特殊考生分类造册,于5月底前报送省招办。省招办将对特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六)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学生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高考前被普通高校按保送生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高考,准考证由县(区)招办负责收回。
(七)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否则,不得参加相关学校组织的体育单独招生考试。
(八)少年班考生凭报考学校通知单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九)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
(十)我省数学和英语科目实行自主命题,不办理借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