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招办获悉,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启动,健康、守法、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均可报名。具体报名时间为:艺术、体育类考生,2015年11月20日至12月5日报名;文史、理工类考生,2016年3月5日至3月25日报名。
报名时,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集体报名;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在外市、县借读的考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补习生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除凭户籍、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还须提供外省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和综合素质评价(或综合评定)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六类人员不得报名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上一年度在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违规参加全国统考的应届毕业生。
不符合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