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初试评分细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初试评分细则 初试评判从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形象仪表三方面考查,决定是否进入复试。
1.普通话语音 普通话语音准确,基本没有方言,较少出现错音。
2. 吐字发音 音质比较悦耳,没有发声吐字上的错误,表达顺畅。
3. 形象仪表 形象端庄大方,举止得体,仪表良好。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进入复试,否则不可进入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