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高考考试内容因报考学校,报考专业不同而不同,但是一般都包括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一般按一定比例计算!
㈠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学校负责,考生要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各科成绩由院校考试小组或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定,评审工作要做到公正、准确。
各招生学校的专业课考试应于3月底前结束,专业考试合格人数应控制在本校艺术专业招生计划数的3—5倍之内,于4月15日前将专业考试合格的我市考生名单(报表要求见附件二)及专业考试成绩库(数据库要求见附件三)报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同时将专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发给考生《文化考试通知单》。未经北京市高招办备案的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在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北京市高招办不予投档。
㈡文化考试
凡参加艺术院校专业考试并领取《文化考试通知单》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史类或理工类全国统一考试。文史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其中文科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余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数学成绩在录取时计入文化成绩总分的比例(系数)由各招生学校自主确定。理工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其中理科综合满分为300分,其余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数学成绩录取时计入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