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与湖南广播影视集团于2002年3月共同创办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著名导演谢飞教授担任首任院长,设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三 个本科专业和湖南大学影视艺术研究所。湖南大学于1995年创办新闻学专业,2002年4月成立新闻与传播学院,设新闻学、广告学两个本科专业。2010 年1月,广播影视艺术学院和新闻与传播学院合并,成为现在的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学院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新闻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湖南省特色专业,学院实验室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现有专任教师71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2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8人,2人分别担任教育部新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戏剧影视广播类专业教 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在籍学生共1180余人,其中本科生800多名,研究生300多名。学院一直承办湖南省大学生记者节,办有《红枫》等校园媒体。
学院的影视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实施“教师传授、自我拓展、实践转化”的教育教学模式,培养复合应用型影视艺术专业人才。除学校的公共设施外,建有演播厅、黑 匣子剧场、形体房、非编室、声音编辑室、视频教室、表演教室、播音小课教室、音乐教室等专业教学、实践场地和书刊音像资料室。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及湖南广播 电视台各电视频道、广播频率和潇湘电影集团,长沙广电集团所属各频道和频率,为学生开展专业实践提供了切实的保障,并坚持聘请业界资深专家指导办学。各专 业多次获省级和学校教学成果奖,在读学生多次参加国内外交流和高层次专业竞赛与影视艺术活动,获第十二届齐越朗诵艺术节一等奖、中国首届大学生电视节金 奖、“夏青杯”朗诵大赛三等奖、环球国际小姐总决赛亚军、湖南省校园戏剧节特等奖等奖项。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97%以上,分布在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和 北京、上海、广州、南京、长沙、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杭州、南昌、贵阳、南宁、沈阳、深圳等地的广电媒体、艺术团体和高等院校,成为“电视湘军”的 人才大本营;15%以上毕业生保送或考取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南大学、中国 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暨南大学、本校和香港中文大学、浸会大学、城市大学等校硕士研究生,多人出国继续深造。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为电台电视台及相关部门培养从事广播电视播音、节目主持、影视配音等工作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播 音导论、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新闻播音、文艺作品演播、广播节目主持、电视节目主持、影视配音、节目主持艺术、形体、广播电视概论、中外电视史、摄 影、电视摄像、电视编辑、语言学概论、普通话语音、现代汉语、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新闻采编、广播电视写作、艺术概论、影视美学、中国文学、外国文 学、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编导方向)
本专业编导方向为广播影视系统和其他传媒机构培养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导演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 有:广播电视概论、中外电视史、影视摄影与照明、电视摄像、数字化影视制作、电视编辑、广播编辑、网络编辑、电视音乐与音响、电视导播、电视节目编排与包 装、广播电视文艺、纪录片创作、影视编剧、广播电视写作、影视作品评析、广告制作、影视导演基础、广播电视策划、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新闻采写、广播 电视新闻、艺术概论、影视美学、影视批评、现代汉语、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方向)
本专业媒体创意方向为电视广播媒体和其他传媒机构培养胜任节目策划与创意、节目创作与制作等工作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创意原 理、创意思维方法、创意产业导论、创意经典案例、电视策划与创意、电视市场调查与分析、媒体营销、电视综艺娱乐节目策划、电视文艺创作、纪录片创作、影视 编剧、广播电视新闻实务、广播电视写作、影视导演基础、广播电视概论、中外电视史、视听语言、数字媒体技术、视觉传达设计、报刊策划、图书出版策划、网络 媒体实务、中国文学、外国文学、文学创作、传播学、艺术概论、影视美学、影视批评、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表演专业
本专业为专业艺术院团、影视剧制作机构和电视广播媒体培养从事演员、导演、配音和节目主持等工作的专门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表演、 台词、声乐、形体、舞台剧排练、导演基础、表演概论、剧本阅读、视唱练耳、戏曲身段、传播学、艺术概论、影视美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外戏剧史、中外 电影史、毕业大戏、毕业论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