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及选拔程序
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和认定须经过学生报名、书面材料初审、艺术专项测试(初试、复试)、文化课测试、认定公示等程序。
1. 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8日登录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www.ao.fudan.edu.cn)进行注册,报名类别请选择“艺术特长生”,填写、下载相应表格,并网上支付初试考务费100元。
2. 打印申请表并加盖中学公章,附上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后,于2016年12月19日(以收件邮戳为准)前用EMS特快专递寄至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3. 我校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可于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在我校招生网上查询审核结果。
4. 通过初审的考生凭准考证(网上公布并下载)于2017年1月上旬参加艺术专长测试初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初试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显示。
5. 通过初试的考生将于2017年1月中旬参加艺术专长测试复试,复试考务费为100元,具体安排将公布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另行通知。
6. 通过复试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文化课测试,参加复旦七校联考(含江浙沪艺术特长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我校依据文化课测试成绩,给予文化水平达到一定要求的考生以艺术特长生认定资格,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二、艺术专项测试内容
1. 声乐类:
1) 初试内容为自备曲目一首(清唱);
2) 复试内容为自备曲目二首(可自带伴奏),附加一升一降以内五线谱、简谱视唱。
2. 话剧表演类:
1) 初试内容为自备小品及朗诵作品各一个,限时5分钟以内;
2) 复试内容为命题表演,其它特长展示。
3. 舞蹈类:
1) 初试内容为3分钟自备舞蹈作品一个;
2) 复试内容为5分钟自备舞蹈作品一个,附加技巧展示、即兴表演。
4. 民乐类:
1) 初试内容为自备乐曲、练习曲各一首,音阶、琶音各一条;
2) 复试内容为乐曲二首,附加视奏。
5. 弦乐类:
1) 小提琴、中提琴初试内容为自备四个八度以上音阶、双音、琶音各一条,练习曲一首;大提琴初试内容为自备三个八度以上音阶、琶音各一条,练习曲一首;低音提琴初试内容为自备二个八度以上音阶、琶音各一条,练习曲一首;
2) 复试内容为大型乐曲一乐章,附加视奏。
6. 管乐类:
1) 初试内容为自备中级程度以上的音阶、琶音(连音、吐音),以及练习曲一首;
2) 复试内容为自备乐曲、协奏曲或奏鸣曲一乐章,附加视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