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11月25日。
2.报名手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治理异地招生行为的通知》(黑教基〔2008〕185号)文件规定,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者须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高考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集体报名;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在外市、县借读的考生,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补习生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除凭户籍、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还须提供外省地市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相关材料原件装入考生纸介档案,复印件留存备查。参加报名的各类考生不得重复报名。
3.艺术类报名。2018年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统考。省外普通高校本科招生美术类专业的可以承认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也可以在我省美术类省级统考合格考生中进行校考。除美术类外各艺术本科专业课省外院校可以承认我省统考成绩,也可以由院校组织专业课校考。参加院校专业课校考的考生无需参加我省(除美术类外)艺术类专业课统考。省外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高职(专科)院校,必须承认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和校考,考生在同类专业中可兼报其他专业,但不可跨类兼报其他专业。
4.体育类报名。我省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分为体能三项(100米、铅球、二级蛙跳)和专项。体能三项各占20分,专项占40分,总分为100分。
(1)体育术科专项考试为(男、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套路、滑冰(500米大道)、高山大回转滑雪、游泳(100米蝶泳、10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田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各专项的具体考试科目和评分标准于2017年11月4日前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上公布,术科考试时间为2018年5月初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报考冰雪专项的术科考试时间为2018年1月初,具体时间、地点及准考证发放等事宜另行通知。
(4)申请照顾政策参加冰上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测试的考生与冰雪专项术科考试同一时间测试,冰上测试项目为:大道速滑500米和1000米。各级招考办要详细填写《2018年黑龙江省参加测试二级运动员备案表》(附件4)。测试标准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暂未获得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各级招考办可先受理报名(标注无证书),参加省统一测试认定,待等级证书下发后,经测试合格的考生将等级证书交市(行署)招考办审查,2018年5月底前上报省招考办,可享受照顾加分。若测试合格却没有获得等级证书者,测试成绩无效。
(5)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单独考试的考生与其他体育考生在户籍或学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可以兼报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5.其他报名
(1)报考空军飞行员、民航飞行员、少年班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招考办受理报名,与其他考生统一编排考场并参加考试。少年班考生的答卷全省统一评阅,报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参加招收少年班的高校录取。
(2)报考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联合大学、长春大学等招收视障、听障残疾考生,由招生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各市(行署)招考办受理报名后将名单报我办普招处。
(3)我省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招收煤炭企业优秀青年的院校(含本、专科)报名工作与普通高校报名时间同步进行(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看招生章程),报名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监督下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实施,考生只允许报考一所院校,不得兼报。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兼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单独招生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招收煤炭企业优秀青年院校的录取工作在普通高校录取前结束,凡被单独招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报考费。凡是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交报名考试费150元。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另交术科报名考试费135元。报考艺术类、二级(含)以上运动员省级统考的考生另交专业课、术科报名费15元,每报考一科交考试费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