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0311)86269134。
⒉音乐类、舞蹈类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
⑴测试内容、分值(满分为200分)
音乐类:专项测试(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测试)、乐理测试(15分)、音乐素质测试(听音15分,视唱20分);
舞蹈类:舞蹈专项测试(150分)、即兴舞蹈(30分)、节奏测试(20分)。
⑵缴费办法
2010年12月22日至24日,考生凭《报考证》上的14位的考生号交纳专业测试费200元,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费,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领取银行代收费凭证。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6267207。
⑶测试时间、地点
2010年12月29日以后,考生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通知公告”栏目查询,并按要求下载《考生回执》,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要求详见《考生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