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拍卖与英荷系拍卖有很大的区别,法国人更看重拍卖师而不是拍卖公司。2000年之前,法国没有大的拍卖公司,大多是拍卖师的事务所,通常是一位或几位拍卖师带着自己的助手工作。2000年,欧盟敦促法国更改相关法律以开放拍卖市场,佳士得、苏富比两家公司相继进入法国,但他们仍然需要依照法国法律,雇佣法国拍卖师组织拍卖。
法国拍卖师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有资格组织司法拍卖的拍卖师,比如组织公司倒闭时资产清算、债务抵押或者查没物品的拍卖。另一类拍卖师则可以触及除司法拍卖以外的所有类别的拍卖,比如艺术品、古董、私人物品等。在法国,只有被法国政府认可的拍卖师才可以组织拍卖。
为什么法国拍卖师资格会如此重要呢?因为在法国,是拍卖师对拍卖负责,而不是拍卖公司。所有的风险和法律责任都由拍卖师承担,拍卖师本人拥有一定的法律权威。实际上,拍卖师的落槌表明了产权转移,这个动作具有法律效应。但在其他国家和地区,这个动作只是象征性的。
承担法律责任的鉴定师
鉴定师是拍卖中的重要角色。在法国,鉴定师不需要职业认定,任何人都可以自称为鉴定师,或某一类别作品的鉴定师。但是这并不说明拍卖鉴定是儿戏,鉴定师所做出的每一次鉴定都负有法律责任。在拍卖中,鉴定师需要描述每一件作品,此时他说出的每个字都将有法律效应。同时,拍卖图录应该由鉴定师和拍卖师共同制作,图录上的每个字也都会成为拍卖的法律依据。
如果买家日后对拍品鉴定有异议,便可以凭拍卖图录和付款收据要求拍卖师解除拍卖,要求退款,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国法律规定,拍卖鉴定师的法律责任是从买家起诉之日起10年为限。在10年之内,买家能举证证明鉴定师的鉴定存在错误,拍卖师和拍卖行将必须赔偿买家损失。鉴定师在拍卖期间受雇于拍卖师,鉴定师的薪酬往往是从拍卖所得中抽取。
高效、集中的拍卖场地
说到法国拍卖,尤其是巴黎的拍卖,所有人都会提起一个地方,那就是德鲁奥拍卖行(Hotel de Drouot)。自1852年成立以来,这里已¾¬成为法国,乃至全球艺术市场最重要的地址之一。
德鲁奥不是一家拍卖公司,而是一个拍卖行,它为巴黎所有的拍卖公司提供拍卖场地,形成了一个拍卖中心。虽然目前拍卖公司拥有了自己的场地,它们也仍然会把个别场次放在德鲁奥。德鲁奥在巴黎拥有4个场地,分别是德鲁奥•黎塞留(Drouot Richelieu,负责艺术品和古董拍卖)、德鲁奥•蒙泰涅(Drouot Montiagne,负责高端艺术品和奢侈品拍卖)、德鲁奥•蒙马特(Drouot Montmartre,负责一些倒闭公司的资产拍卖)和德鲁奥•汽车(Drouot Vehicules,负责汽车拍卖)。其中德鲁奥•黎塞留最大,共有16个厅,除周日外,平均每天都会有5至7场拍卖在这里举行,其它厅则是拍卖预展。